对于展览来讲,入展与获奖,不能做到绝对的公平与正确,因为展览的评审做不到绝对的公平公正,而只能做到相对的公平与公正,这不仅牵涉到评委的能力与素质问题,还有评审体制的问题;而评审体制的改革也并不能最终解决全在是因为艺术创造自身的规律造成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说要在王羲之与颜真卿两个人之间一定要产生第一第三,怎么来决定呢?在赵松雪与董其昌之间,也一定要分出一个优劣来,让谁来分,采用什么样的评审制度,问题一定会存在,这是艺术创作的自身规律造成的。艺术创作以形成自找风格和自我面目为根本目的,而作品的风格具有排他性与独立性,也就是“风格即人”,在风格之间,根本就不存在可比性,你怎么能认为王羲之的这种风格好,或是颜真卿的那种风格不行,你怎么就能说王羲之一定超过了颜真卿,或是颜真卿一定就超过了王羲之,这样的认识除了说你盲目与无知,还能有什么。当然技法与功夫,有优劣,但好作品必须是技法与性情相结合的产物,《兰亭序》与《祭侄稿》不都是这样的吗。如果照嘉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要注重功夫,我觉得也是存在问题的。在我看来所谓功夫无非就是技法的锤炼过程,那当然是可以分出优劣来的,功夫当然可以做到绝对的公平,但只有技法的东西不是艺术品,只是工艺,真正的艺术品必须是体现作者的情感个性与精神面貌的,功夫是需要的,但在艺术创作中它是第二位的。所以展览的评审也就只能做到相对公平而不能做到绝对的公平与公正。如果真如嘉先生文章中所推崇功夫一样让大家尽量来追求功夫的话,当代书法是否也会出现明清间的“台阁”风气呢?那可是真“功夫”,儒生们数十年如一日地做着这种功夫,那是多么可怕啊?我想真的到了那时,嘉先生又要著文大骂“功夫”了。我觉得书法一定要注重技法,但千万不能将这种所谓的功夫或是技法放在首位,因为功夫往往会消磨人的才气写灵感。功夫是共性的东西而艺术创作的最高层次还是要表现个性的东西,当然这种个性中必须有合理的共性成分,不然也就不是真正的最高的艺术。
再来让我们看看评委的作品。嘉树先生在文中对某些评委的批评很到位,我非常赞同。但对于王镛、刘正成的看法我觉得还是可以商榷的。王铺无论是从艺术的理念,还是目前的创作水平,部是大多数书家包括许多当代名家无法望其项背的,他在当代书坛的开拓性创造性的创作,一定会对当今或是后世的书坛产生深远的影响。至于说到他小笔写大字,或是没有笔法,他是当前流行病的始作俑者,都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法度并不是僵化的,古人讲无法之法乃为至法,不知道这又该如何来理解呢?而且法度是需要不断地更新与创造的。在王羲之之前谁又将字写成那个样子呢?当然有人会说,王镛不能与五羲之相提并论,但我以为,王镛的成就在某种程度上与王羲之有着相似之处,都一样表现在其但开风气上,他们都引导着一种创作理念,王镛的创作理念是碑学思想的后延,并且有了非常大的进步与完善。我想将嘉先生认为不错的沃兴华先生来与王镛作个比较,嘉先生在大贬王镛的同时,大加赞扬沃兴华,我认为这是他的无知与眼光短浅,沃兴华除了搔首弄姿的故作姿态之外,他的作品到底有多少深度可言呢?我觉得将批评王镛的话换给沃兴华倒是非常妥贴,他的用心都集中到了如何将一个字的形状写得不伦不类,这可能就是他所追求的情调与情趣吧,找却看不到沃先生在书法中表现出来的真正的情性,他的作品中所拥有的是伪情性,同样我也看不到沃兴华先生对书法有多深的理解,虽然他是历史学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有着很高的学历与职称,也有很大的学识,但他对书法理解只是停在表面而已,他缺少的是精神。他的作品从表面看tb很大气,但让入并不感到震撼与心动,而且对于他对书法的创造我以为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有他一人足矣,因为他的创作只从属于他个人,而无法扩大。他的作品也有个性,但这种只有纯个性的作品无法达到最高的境界,少的正是共性,这正是我前面讲到的真正最高的东西一定是在个性可以找到合理的性;我也想说说孙晓云先生,她对待作品每次都是非常认真的,她的作品也确实非常典雅、非常精美,水平非常高,如果她的作品中能再多些性格与情趣的东西,她真的可以当得起当代帖学创作之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