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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华文化的生命线--张公者对话余秋雨(2)

2010/7/14    作者:书法欣赏    来源:www.yac8.com    阅读:3693

张公者对话余秋雨之二--拯救公共书法
张公者:所谓“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总之,如其人而已”。书如其人,此之“如”,主要是指人之性情,人的性情在作品中是可以体现的。而非如其“人品”——品德。只是我们在论书时,必当论其人,书者的良好品行又增加了书的份量,书品便成了人品,提升了人格魅力。
余秋雨:我们历来对“人品”、“品行”等等的说法实在太空泛,人人都可以这么自称,没有什么标准。其实,最大的人品是对公共领域负责。对书法家来说,有没有勇气在公共领域驱除以书法名义出现的恶浊,保护我们中国文化的美学珍宝?这就是人品的大体现。
这事我必须说得严重一点,当书法在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上出现的时候,书法具有某种群体审美强制性。试想,如果你不喜欢某位“书法家”的作品,你可以不买他的字、不买他的书法集,可以不进他的书法展览会,但当他的作品挂在一个大楼的上面,那对不起了,低头不见抬头见,你天天眼睛要看到它,没有躲避它的任何可能,如果这个时候你把眼睛遮起来,就有可能会撞车。所以这是一种强制审美。成年人看了也就罢了,最遗憾的是孩子,经过这个大楼的几万、几十万孩子,他们可能对书法本身不了解,但由于每天看,他适应了这种书法,就会在他脑子当中打下这样的书法范本,或者打下书法的底子。如果这个书法是丑陋的、散架的、不成等级的,那么实际上这种书法就在公共审美领域里边造成了邪恶。这种审美邪恶造成了一种我们所非常不喜欢的异向审美适应,那是对健全人格的摧残。
张公者:美有尊严,如同人之尊严。美的品格同样是不能亵渎的。
余秋雨:在我看来,美的尊严和品格,现在首先体现在公共审美上。我想懂中国文化现状的人都知道,公共书法当中有太多太多难看的字。我不用电脑、不上网,但突然发现了社会上在流行一种很难看的行书,这是怎么回事?一问,是从网上拿下来的。还有,我们经常能看到一种又笨又俗的隶书,也是“电脑体”。除了“电脑体”,还有一种自认为能写毛笔字而实际上却完全没有理由成为公共书法书写者的企业家、官员写的,也成了一种审美阴影。
张公者: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余秋雨:我认为责任不在那些企业家、官员和被大家误会了的“书法家”,而在于我们的书法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应该承担监管公共空间的书法责任,至少维持一条起码的底线。我想,书法家协会如果这样做了,大家都会服从。
我曾经参与对上海古建筑的保护性咨询,事实证明相当有效。阮仪三先生是同济大学的教授,他曾经为保护当时的平遥古城、保护周庄,起到了极好的作用。现在的官员和民众,都愿意听他和他的同事们的劝说。你们堂堂的中国书法家协会,如果成立一个公共书法监管委员会,我相信分管城市市容和建设的副省长、副市长他们会非常高兴。如果以这样一个专业委员会的名义来裁决,一定比省长和市长下令有效得多。
现在某些单位为了显示自身的重要性,常常会邀请一些领导人题写牌匾,这也会把领导人推入一个尴尬境地。多数领导知道自己在公共领域的权力与自己的职位无关,但也有少数领导人并不知道。他们以为,题写牌匾是对某行业、某地区的一种关怀,其实是忽视了公共书法的审美门槛。这情景,就像让一个不太会唱歌的领导人在广场领唱,或不太会画画的领导人当众作画。因此,成立一个类似于“公共书法监管组”的专业机构,可以作一个提醒,让那些领导人知道“公共书法”这个概念。
张公者:成立“公共书法监管组”,这个建议很好!这个组织可以由政府牵头,由书法家、文字学家、文化学者组成。是一种纯学术性的,使命性的,但这种行为必须是政府的,只有政府才有这个“权力”,才能执行下去。我在辽宁工作期间,曾向兴城政府提议过有关兴城(古称宁远)“明代一条街”牌匾的建议,同样是没有结果的。我们的力量有限。这里面还涉及到诸如各家各户请书法家题字费用等等一系列问题。政府应当有一部分公共资金用于此处。实际上我们的优秀书法家们同样可以低费或免费题字。
余秋雨:不能过于依赖政府官员在这方面的审美素养,而应该进一步发挥文化人主动介入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在这里,公共事务同时又是传统保卫战。千万普通民众在街市间获得的对中国书法的感性认识,是中国书法承前启后的基础。我想对书法家们说,公共书法的事,比你们举办私人展览和出版书法集重要。如果广大民众在街市间接受了书法的负面教育,那么,你们自己的书法再好,也会进入一种不适合整体生存的“风土”。
张公者:可是我们今天所谓的书法家有多少真正堪此称谓呢?挂在公共场所的字有那么多,不也都是“著名书法家”书写的吗?
余秋雨:因此我希望“公共书法监管组”里边的人数要比较多。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本地和外地适合上公共书法的书法家的名字。即使是书法家,有一部分人也不适合写公共书法。有些人的书法写得很好,但不适合放大,而有些书法家的字就非常适合放大。譬如像沙孟海先生的字丰腴沉着,放大了很有气派。相比之下,启功先生的“深圳水库”四个字被放得那么大,伸展在大坝上就显得不太合适。郭沫若先生的字有时顿捺之间用力过度,但“故宫博物院”这几个字很平静、很大气。针对这种情况,公共书法监管组就管不到了,因为监管的只是“底线”,而这里说的是“风格”。但是,当公共书法的认知水平全面提高了,风格的讨论也就能成立了。
张公者:强制审美常常造成审美标准的确定。如果我们提供的“强制审美”的标本是真美的,那么对受众的“强制审美”是有益的。相反,强制审美的标本是伪艺术,是丑的,那它所造成的毒害是极为可怕的。现在充斥在我们的城市、乡村,建筑、景点中的无处不在的让人难以忍受的、不堪入目的招牌题字,这不仅仅是书法审美无序的表现。这种丑陋书法的强迫审美不仅是一种对人精神上的摧残,更可怕的是贻误后人。还有可怕的是制造这种强迫垃圾审美的人却自以为是在创造美,自以为在展现美,自以为是美的使者……真是自以为是到极点。当受众形成异向审美适应,美的标准就改变了,直接导致审美水平的低下,我们不能要求大众具有专业的艺术水平与审美能力,而我们要提供给大众一个正确的审美取向,审美标准,公共空间的艺术品是极为重要的。
余秋雨:“强迫审美”和“强制审美”的概念我不想正面提出。我所反对的是公共审美中那种负面强制,却不主张对于正面审美进行强制。公共书法的正面审美,空间极大,而且我也不排斥那种稚拙化的游戏体、刻版式的印刷体。但是,只要一摆出书法的架势,我们就要认真一点。因为一旦成为公共书法,就成了一所“开放大学”—“书法开放大学”。当然,这所开放大学里也有极大的自由,可以选课,可以认师,可以创新,也可以离开。甚至,也可以叛变,却不可以兜售假冒伪劣产品。
张公者:前段时间我们去浙江嵊州拜谒王羲之墓。当地政府、民众很重视对王羲之墓的保护,并举行各种活动纪念宣传书圣。也是去年的时候,到山东的费县拜谒颜陵,颜真卿家族陵地附近的农民自发来保护它,有些并非颜真卿的后代,当地政府也很重视。
余秋雨:好,那好极了。我们所有喜欢书法的人都应该感谢当地的这些民众。这个财产是属于全中国的,甚至说是属于全世界华人的。
张公者:书法是可以在当代文明中能够与古代文明对接而形成了独特的文明线。一根书法线条将几千年的文明史连接起来,连古连今,连线未来。它是中华民族的一条生命线,记载中华文明的历史。今天我们要保护书法,就是在保护文明。
余秋雨:目标很大,但工作应该很具体。很多年前我曾经做过这样的事,和一些文化人一起在上海看看哪些老建筑是必须要保护的,不能拆掉的。后来我们的行为纳入了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对于公共书法,也可以组建这样的“巡查队”。我建议把公共环境中的题字分几个等级,一个是不可容忍的,一个是可以商榷的,一个是可以保留的,三个等级。
张公者:组建一个全国性的“公共书法巡查队”,对全国各公共场所进行清理。这是一项大的工程,各地方政府同时成立这种机构,对一些老的题字要注意保护,不能在清理过程中把好的东西清理掉。
余秋雨:有些公共场所的书法,也可以用“集字”的方式,把中国古代一些经典的行书、楷书、隶书法帖中的字选出来进行组合。这也会起到书法美在公共领域的传承作用,当然,“集字”也要讲究布局、接气、对比。
张公者:拼字、集字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若找不到合适的当代书法家题字,集古人的字最起码不让人生厌,仅书法艺术本身的美是很高的。只是集古人字少了时代性。当代书法家应该承担起公共书法的责任,把优秀的、适合展示在公共场合的好字留下来。也是给后人留下美的财富。
余秋雨:你说得很对。但是我倒是很希望我们大都市的公共书法中,能够同时陈示经典书法和当代书法的风范,让街道成为一条有着时间深度的文化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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