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是心灵的艺术。西汉末年的大文学家、大哲学家扬雄在《问神》一文中指出:“书,心画也。”东汉书法与书法理论家蔡邕更具体地说:“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蔡邕《笔论》)这是扬雄“书为心画”命题的进一步发挥。就是说书法应首先舒展人的心境,再恣意发挥情感,然后落笔任意挥洒,用线条的形式表现自我的心境。书法艺术的线条实际上是书法艺术家心灵颤动的轨迹,是“心”在书法艺术创作过程中发生作用的结果。中国古典艺术哲学强调艺术表现情感和对人的感化作用,中国书法艺术的创造者充分运用着这一方法,在实践中把自己内心积蓄的情感通过书法线条表达出来。书法作品的欣赏者又以自己的种种情感去体味书法家自由表达出来的心境、情感。通过书法线条达到心灵的交流,从而将书法艺术创作者、书法作品与欣赏者联系起来。李泽厚先生在这方面作了很好的阐述,他说:“书法一方面表达的是书写者的‘喜怒窘穷,忧悲愉快,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引韩愈语),它从而可以是创作者意识和无意识的内心秩序的全部展露;书法艺术所表现所传达的正是这种人与自然,情绪与感受,内在心理秩序与外在宇宙(包括社会)秩序结构直接相碰撞、相斗争、相调节、相协奏的伟大生命之歌。”(李泽厚《略论书法》)我们用书法艺术是心灵的艺术这一书法美学思想来考察河西简牍书法,不难发现施展在甘肃河西简上精妙的隶书与草书,都是自由抒发情感的佳作,字里行间流露出汉简书写者——驻守于边疆,在艰苦的环境中奋争的广大下级吏卒的品格与个性。汉简书法无处不散发着那个辉煌时代的气息,所以它有着巨大的感染力。
书法艺术的真谛是抽象美。表现为静态,展开于空间,流动于时间的书法线条,为什么能抒发情感,造化心灵?其原因就在于书法线条是直观的、形象的,更是抽象的。书法艺术从一诞生起就应用了“抽象”这一艺术的手法。书法艺术对自然和社会的反映是抽象的反映,就是说它不只是具体事物的具体写照,而是通过事物的具体形态,经过提炼,展示事物的本质,即是所谓“囊括万殊,裁成一相”。在书法家梅湘涵笔下,客观世界的“万殊”都净化为“一相”,即净化在抽象的书法线条及其组合之中,净化在书法作品之中,以此牵动欣赏者的思绪、情感,使之获得隽永的美的享受,这就是书法艺术美的特殊性。书法艺术所揭示的事物的本质是同人的自由本质相联系的。这种本质即可以通过对外在事物的形象的模拟再现而显示出来,也可以通过各种人的内在精神、情感相对应的具体可感的形式而表现出来。即“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以副毛为皮肤,则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思与神会,同乎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矣”(李世民《指意》)。中国书法艺术的抽象美,在书体演变到了隶书、草书阶段体现得更为显著,河西简牍书艺巨大的感人力量即是明证。书法艺术的真谛 —— 抽象美的不断揭示,必将对人们进一步研究简牍书法,总结、继承、发扬其书艺的精华,推动书法史的研究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