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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备受争议的“流行书风”

2013/11/17    作者:汪小玲    来源:www.yac8.com    阅读:53203

关于认识中国书法备受争议的“流行书风”

题记:我对流行书风无话可说,但对人为倡导的“流行书风”存有异议。

从事理论工作,离不开演绎推理;在演绎推理中,我们常用到复合三段论。复合三段论是省略了一些前提或结论的几个三段论的结合。如果我们要从“流行书风”倡导者的言论中举出一个复合三段论的例子,那么,何应辉先生的下述语句便是:

任何艺术流派的成功,必须立足于一批真正的杰作。处于发展进程中的流行书风,既应……有待于其优秀的代表作者群……创造出更多无愧于时代并超越前人的精品。

从“既应”两字可以看出:“处于发展进程中的流行书风,既应……有待于其优秀的代表作者群……创造出更多无愧于时代并超越前人的精品”是这个复合三段论的结论,它省去的是一些前提。根据形式逻辑和复合三段论的知识,何先生不仅省去了“真正的杰作是指无愧于时代并超越前人的精品”、“只有优秀的代表作者群才能创作出真正的杰作”这两个前提,而且更重要的是省去了“流行书风是一个艺术流派”前提。

因此,从何应辉先生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他所倡导的“流行书风”是一个艺术流派。

但是,当记者向另一位“流行书风”倡导者王镛先生提问:“听有些人说,你们四位主持人想通过这个展览(首届流行书风提名展)‘拉山头’,您怎么看?”王镛先生是这样回答的——

这么说的人我感觉到了几分恶意。“拉山头”,是要当“山大王”的,而且一定是有组织地控制一批人为自己服务。我们只是提一个名,搞一个展览,开一个研讨会,一没有组织,二也不想控制谁。……提名是“只认作品不认人”。既然不认人,怎么拉这个“山头”?再说了,如果想拉“山头”,当然要人多才能势众,那又何必不拉一个500人参展的作者队伍呢?

“拉山头”这个词多少带有一点贬义,这大概是王镛“感觉到了几分恶意”的原因,但是,只要我们如同对待“流行书风”这个词(原也带有贬义,王镛先生说它是“别人扔过来的一顶‘脏’帽子”)一样去对待“拉山头”这个词,将就将就,“拂去浮尘”,还是可以接受它的开门立派、倡导一种独特的审美理念的含义。然而,从王镛先生的回答中,我们不难看出:王镛先生否认了“流行书风”就是创立书法艺术流派的判断。

同样是“流行书风”的倡导者,何应辉、王镛对“流行书风”的“艺术流派”属性存在着如此差别,因此,对“流行书风”究竟是不是一个书法艺术流派的问题,我们只有根据事实来说话——

它拥有一批代表作家:王镛、沃兴华、石开、何应辉等即是其中。

它具有明确的宗旨:“植根传统,面向当代,张扬个性,引领时风”。

它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尽管王镛先生说“我们只是提一个名,搞一个展览,开一个研讨会,一没有组织,二也不想控制谁。”但艺术上的“组织”不能从政治、行政角度去理解,不能仅仅把它理解为领导与被领导、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应把它看作一种艺术活动的安排和部署,所以,展览、研讨会就是组织,更何况这种展览、研讨会还计划举办二届、三届、甚至更多呢!

它有旗帜鲜明的艺术主张:除了宗旨所表露出的观点外,从《首届流行书风提名展专辑1》中我们还可以发现“流行书风”倡导者非常强调以下几点:①“民间书法”也是传统的内容,它与“名家书法”并为两大传统系列;②“整个书法史,就是一部变形史”(王镛),书法创作是对汉字形体的艺术变形,“丑书”是汉字形体艺术变形的产物,因此,它具有艺术存在的合理性;③现代社会生活丰富多彩,这决定了书法创作“多元化”的艺术格局;④“书法史基本上是一部流行书风史”(王镛),“一个时代如果没有流行书风,那它在历史上将是‘空白’”(沃兴华);等。

它通过刊物(《首届流行书风提名展专辑1》)公开宣传自己的艺术主张,同它的反对者或其它书法艺术流派展开论战。

拥有一定数量的代表作家是艺术流派形成的先决条件;明确的流派宗旨、稳定的组织形式、旗帜鲜明的艺术主张、举办刊物公开宣传自己的艺术观,并同它的反对者或其它书法艺术流派展开论战,这些都是自觉的、严格意义的艺术流派存在的鲜明特征。所以,何应辉、王镛、沃兴华等所倡导的“流行书风”不仅是一个艺术流派,而且是自觉的、严格意义的艺术流派。

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把何应辉、王镛、沃兴华等倡导的“流行书风”与通常我们所说的“流行书风”区别开来,二者的关系就好比“现代派书法”与“现代书法”的关系。作为本文的作者,我对“流行书风”无话可说(诚如人们所指出的那样:它不具有学术价值,缺乏研究的意义),但对人为倡导的“流行书风”存有异议。

二 

尽管“流行书风”是一个自觉的、严格意义上的艺术流派,但是它所倡导的艺术观是有问题的,这得先从“流行书风”的本质说起——

何应辉先生写道:

 ……二十年间,又先后形成了数种各具共性特征且有着相互内通性的艺术追求,风靡书坛,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主流风格形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流行书风”。

 由此不难看出,在何应辉先生的眼里,“流行书风”指的是“风靡书坛,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主流风格形态”的“数种各具共性特征且有着相互内通性的艺术追求”,——“共性特征”和“相互内通性”是“流行书风”的一个重要的本质特征。

但是,“首届流行书风提名展”强调“张扬个性”;在“流行书风”倡导者的言谈中,又多处不忘“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鼓吹。这样,在“流行书风”的本质中,就出现了“共性”、“内通性”与“多元化”、“个性化”之间不可调和的尖锐矛盾。

这个矛盾在书法实践中是不能解决的,在理论上也难以自圆其说。所以,石开先生不得不承认:

 流行书风最大的隐患是雷同。……所形成的个体面目难免有趋同的倾向,个体间的个性差异很难悬殊,这是个大问题。

这段话还算实事求是,但是,接下去一段话就显得强词夺理——

流行书风作者群之间的“物竞天择”将更激烈参与其间,将更具挑战性,也更锻炼“体魄”更有利于开发智慧。如果是这样,也未尝不是好事。

理论是用来指导实践的,难以自圆其说的理论多半是错误的理论,错误的理论只能把实践引入歧途。论者舍此不谈,却说它“将更具挑战性,也更锻炼‘体魄’更有利于开发智慧”,岂非避重就轻?

逻辑学告诉我们:揭示本质最好的方法是下定义。本质内含着矛盾,实际上就意味着本质的虚无,下定义也就成了不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沃兴华先生在受到记者关于“流行书风”定义的追问时,才不得不如此搪塞:

如果要讲定义,这些都是表面现象。

只要稍通一点哲学,就不会被沃兴华先生的搪塞所蒙蔽。因为定义是本质的描述,现象是存在的表现,沃兴华先生相当于说了这么一句话:“本质就是存在”, 就是说,他否认了本质的第一性和存在的第二性,从而犯了一个类似于存在主义解读者式的错误——

虽然,“存在先于本质”原则由存在主义者提出,但他们时时注意把这一原则严格限制在“人”这种特殊的“存在”即“亲在”的范围内——“在人那里,仅仅在人那里,存在先于本质。”存在主义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人在存在之初尚不具有本质,我们无法预测他将来的本质是什么,“我们只有根据他的选择才能知道他选择了什么,知道他所做的选择把他造就成为什么人,即他的本质。”而其它存在物在其存在之初就已孕含它的本质,“只要有一定的土壤和气侯的条件,种子中所包含的因素便预先决定了它将成为哪一种树或花草,并使它们具有相应的体积和形式。”存在主义哲学的解读者们不去深刻理解存在主义者所作的限定,把“存在先于本质”原则人为推广到一切事物身上,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先有存在后有本质、存在第一性而本质第二性,这就违背了存在主义者的初衷!

参见:第三届流行书风大展书法作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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