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流行书风”:“流行书风”涵盖面很广,前后也在变化中,有往左靠近明清诸贤,就接近了正统派,有往右靠近“少字数”,就接近了“现代派”,似乎没有明确的边界。以个人浅见,“流行书风”可称“民间俗书派”可能更准确。这里的“俗”不是低俗,而是“质朴”、“粗朴”,与正统的“雅”相对。这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在中国书坛崛起的一个流派。它的特征是反正统,变乱笔法,告别经典。有偏激者,甚至称经典是废纸,王羲之已过时。观念不同,必然导致笔法的不同和艺术境界的差异。正统书风追求永恒的经典、优雅,“民间俗书派”则竞奇尚拙、偏执丑怪。结果是给中国书坛在某些局部,引来了前所未有的人人竞丑之风。有些展览,人人竞为丑、傻、狂、怪……着实给书坛带来了不小震动。细考起来,“流行书风”应该说是九十年代中国书坛的一次“平民化”运动。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平民为美的标准(改变审美标准),二是让平民进入书坛(改变精英独霸的历史传统)。它的历史动力是于正统外“别开户牖”、“自立门户”。它的美学思想渊源远追其源是中国文人早已有之的“异态美”思想——如苏轼:“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椭”[2];刘熙载:“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3]现实的直接诱因则是展览的“展厅效应”[4]。社会心理根源则是艺术投入的商业思考:走捷径,小投入,快回报,早成名。因为正统的道路要求全面深入学习经典,投资周期长、投入大、效益低、回报慢——且要超越历代经典,可谓关山万重,谈何容易!而从笔法稚拙的民间俗书中找一点异态形式,以此发挥开去,巧加组合,就可能很快能形成个性较强的风貌,赢得书坛的关注。著名书家苏士澍先生在2003年在接受《书法》杂志的采访时曾说它是“以标榜个性掩饰传统功力的不足”、“反映了部分书家急功近利、浮躁的心理”,我觉得是中肯的。当然,这种创作思维及其形式成果,对丰富中国当代书法不能说没有贡献。无论如何,它促进了中国当代书法的多样化,在正统之外,也确实是别开“奇”、“丑”一境。但鄙意认为有两点应注意:第一,“民间俗书派”取法对象是残砖烂瓦、书记账簿,多出村夫野妇、引车卖浆者流之手,属历史上的低教育阶层;即便“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在借鉴这些原始粗朴的生活“废料”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提倡去芜存菁,取其精华,要“点铁成金”、“化腐朽为神奇”。而不能原封不动不加过滤地接受,把自己降到村夫野妇水平。第二,村夫野妇作书多率意而运,无谈笔法、字法,更难有人文境界。在教育领域,恐怕不宜推广。如果强称这就是书法艺术的未来,大家都要跟着走,不跟着走就是废纸,那就恐怕不妥当了。
3、现代派:前两种都是传统派,是中国书法文化体系内的学术裂变。现代派则是在外来文化碰撞下发生的。其涵盖面也很广,大都有比较明显的“西方文化中心”倾向。他们中间也有很多分支,与传统书法的血缘关系远近各有不同,但共同的特点是对西方文化的“仰望”心态,希望中国书法在某种程度上与西方文化接轨,进入建立在西方思想价值观念基础上的现代艺术体系。从融合中西,推进书法艺术获得更大范围的传播这一点上说,动机应予肯定。
中国的“现代派”书法的产生,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日本“前卫书法”。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始,日本书家就有“书法美术化”的动议。如被称为日本现代书法鼻祖的比田井天来(1872—1939)1921年就提出“实用书”和“艺术书”分开的主张。1933年,他和学生创建“书道艺术社”,推广自己的艺术理念。“二战”结束后,书法美术化的运动——“前卫书法”或“墨象派书法”在日本快速发展,八十年代后也回流影响了中国。这是第一方面原因。第二方面原因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西方现代艺术、哲学、美学大量译著在中国出版。中国艺术不再是游离于世界艺术潮流之外的孤岛。书法也是如此。在西方现代艺术理论影响下,在中国艺术内部,也出现了“嫁接”西方现代艺术对书法进行“改造”的思想。内外力量呼应互动,催生了中国艺术界新的“书法”流派——其中有的可能还可称书法,有的我以为已远离书法了。在众多的艺术流派中,笔者根据其艺术特征,归为三类:一是“书法主义”,二是“学院派”,三是非纸上“书法”。“书法主义”和“学院派”都以引进现代美术观念,突破传统手法,拓展书法表现空间为特征,但本质上它们又很不同。
“书法主义”以日本“少字派”、“墨象派”为母本,加入了多种不同艺术家个人对西方现代艺术的理解,试图在笔墨和空间形式内加以诠释、表现,其外在形象接近现代抽象画。他们的口号是“和汉字脱籍”,形式上经常是把汉字大卸八块,“画面”的汉字经常支离破碎,难以辨识。在外观上,这是一个张狂的叛逆者,和传统的书法已经距离很大,似乎已完全另类。但是我认为,“书法主义”与传统书法是“貌离神合”,形式上距离很大,精神实质还是血脉相连。一字书也好、二字书也好,三字、四字也好,“特定时间和空间中的汉字顺序书写”原则并没有改变,只是突出、放大了一些。少字作品在中国传统书法中并不少见。不过古代的少字作品,笔法、构图传统的,汉字语义可以直接阅读而知;“少字派”、“墨象派”、“书法主义”则通过变形、肢解等手法,消解了书写汉字的直接可读性,字形变得扑朔迷离。所以形式上好像离经叛道走得很远。实际上,我觉得它们张牙舞爪、疯狂咆哮、腾挪跳跃,最后还是不离故处。它只不过是把传统书法的某一个“点”(用笔、构字、墨法等)作了局部的超巨型放大。我们试把古代书家的大草作品在电脑里作局部放大,可以发现有很多类似的构图和效果(当然问题决不会是那么简单),说明它们和传统经典,仍然是血脉相连;至于笔墨间流露的黑色馨香和黑白间美的浅吟低唱,更是展示了它和母体书法的同宗关系。所以我以为,“书法主义”和“流行书风”一样,还是书法内部的学术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