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行草书手卷《自书诗》,纸本29.5×514cm,辽宁省文物总店旧藏。
文徵明于嘉靖二年癸未五十四岁时因江苏巡抚李公嗣之荐入京任待诏,虽不能适应官场生活,四年后即辞官返乡,但在京时所作组诗《早朝诗》、《西苑诗》皆有十首以上,且晚年书为手卷者极多,可见不忘皇恩如此。此卷即书此二组并增《还家志喜》及《次韵陈侍卿忆昔》等诗。自称旧作,当是五十九岁返乡以后老年之作。皆行草一气而书,绝无凝滞,尤以中锋敛毫,不作尖利之常态,有人书俱老,不求好而自好的率真之趣。全卷长达五米多,细字密书,首尾一致,毫无懈怠率易之笔,是其晚年佳作无疑。